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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釋見晉˙釋見海 《唯識三十頌注解》 | 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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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
鳥瞰唯識三十頌
第五節
唯識三十頌組織架構 頌文組織說明 (請參照「唯識三十頌組織表」) 佛教經論的組織,多半分為「序分」、「正宗分」、「流通分」三段。序分說明該部經論產生的緣起;正宗分為陳述正旨宗要的正文;流通分則記載付囑佛弟子使它流通遠布於後世的期望。但是《唯識三十頌》沒有序分和流通分,三十首頌全是正宗分。 文章的組織架構,就是傳統所說的科判。不同的科判會指引我們看到不同的風光。窺基法師的《成唯識論述記》,對《唯識三十頌》有三種科判(大正43, p. 237 b-c, p. 606b): 一、 依《成唯識論》卷九「如是所成唯識相、性,誰於幾位?如何悟入?」(大正31,p. 48b)分為唯識相、唯識性、唯識位。「唯識相」 是前二十四頌,說明三種識轉變的特質及種種的呈顯(識相),只是因緣所生,引導我們厭離我執、法執,明白依他起性。「唯識性」 是第二十五頌,指一切法的實性是真如,即圓成實性。「唯識位」 即末後的五頌,是修行證果的程序。 「唯識相」雖有二十四頌之多,但可以第一頌至第二頌的前兩句總攝。「由假說我法,有種種相轉」的詳細說明在第十八至二十四頌(如「《唯識三十頌》頌文組織表」中標示「A」者)。「彼依識所變」在第十七頌(如上表中標示「B」者)。「此能變唯三,謂異熟、思量及了別境識」的展開則是第二至十六頌的三能變(如上表中標示「C」者)。 二、 依《成唯識論》卷十「此論三分成立唯識」(大正31, p. 59a),分為初、中、後。「初」,即前一頌半,先略說本論宗旨——離識沒有我、法。「中」,即次二十三頌半,詳說唯識相、唯識性,並回應外人的問難。「後」,為最後五頌,說明唯識行位。 三、 依《瑜伽師地論》、《攝大乘論》的體裁,分為境、行、果。窺基法師云:「先觀所知,方起勝行;因行既備,果德乃圓。」「境」指觀照、相信或理解的對象(事相、理論),也就是修行時觀察、分別的境,例如:觀察一切法的善、惡、無記等三性,有為、無為等,即前二十五頌。「行」是踐行,由觀境起信解而修行,即次四頌。「果」是果位,指修行而得的果證,即最後一頌。 另外,《安慧「三十唯識釋」原典譯註》將頌文分為識轉化論、識表別論、瑜伽實踐三分。 本書則將頌文分為七部份:一、假說我法依識轉變;二、異熟能變阿賴耶識;三、思量能變末那識;四、了境能變前六識;五、賴耶緣起;六、三自性與三無自性;七、唯識瑜伽行。
法相宗祖庭西安慈恩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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