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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來台灣的網路公司如雨後春筍般,不斷冒出,每家公司開幕不是請美麗代言人,就是高級政府官員致詞,召開大型記者會,聲勢都十分驚人,媒體也捧場大肆的報導,但網站開幕之際雷聲大,雨點是否真的大可就有待觀察了。
消費者決定到何處購買商品,考慮的因素相當多,其中一個核心的關鍵在於「交易成本」,也就是消費者在決定要購買商品或服務時,會考慮那裡的「交易成本」比較低就到那兒買。
本文嚐試以交易成本的部份觀念,來看網路上的零售商店應如何善用「交易成本」理論來競爭,在這混亂的網路時代中取勝。
交易成本理論是英國學者寇斯在1937年於「公司的本質」一書中所提出,交易成本的產生主要有以下幾項重點。
1、搜尋成本:消費者在購買商品,要花多少成本尋找到所要購買的商品,所產生的成本。
2、資訊成本:消費者要花多少成本,了解要買的產品或服務以及相關品質的成本。
3、協議成本:要達成買賣之間的協議,所產生的成本如電子郵件、傳真......等。
4、確認成本:評估賣方和其他銷售者的售價是否合理或更貴、更便宜的成本。
5、監督成本:為確保產品與服務,是否按照約定來履行的成本。
6、強制成本:消費者要花多少成本,來補救如果未依約履行交易所要花費的成本;如退貨或訴訟的成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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